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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优惠执行不到位 新能源汽车“停车待遇”很尴尬

从《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到《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制定方案》再到《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都有明确的优惠信息。诸如“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新能源汽车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每天一次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这样的规定被明确写入上述文件当中。

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上述停车优惠信息尽管看上去很美,想要完全落地却并不容易,“我们没有接到通知”,“来充电我们欢迎,但停车费也要正常收缺这样的答复并不是个别现象。

多个文件彰显推广决心

有关昆明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的话题,可以追溯到2016年4月14日。这一天,市发改委组织召开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专家论证会,在拟定的“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中明确提出,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这一规定也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普遍认同。

2016年7月,《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正式印发,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位停车,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

同年10月,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的《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制定方案(送审稿)》明确,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11月,市发改委《关于制定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再度重申,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

2017年2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则明确:“新能源汽车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每天一次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如今,办法实施已满一月,记者走访却发现,这一政策在部分路段仍然没有落地。

收费员“没有接到通知”

为一探究竟,4月19日,记者将新能源汽车停放在安康路的国资停车位上。半个多小时之后,记者想要驾车离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要缴纳5元的停车费。当记者提出新能源汽车可免费停车2小时的异议后,对方却表示:的确接到了类似的通知,但不是记者驾驶的这种车型,所以还是需要缴费。虽然不知道这位工作人员所指的车型是哪种,但想要判断记者驾驶的汽车是否为新能源汽车却不难做到。

在近华浦路,当记者问到“新能源汽车可免费停车2小时”这样的规定是否知情时,国资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通知,也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

如果说“新能源汽车可免费停车2小时”尚需要一个宣传和知晓过程的话,那么,“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则更加形同虚设。4月19日,在昆明中心假日酒店,记者在给车充电的同时,问起停车费的问题。现场工作人员鲁师傅告诉记者:“充电和停车费是两码事,仍要按照首小时6元,此后每小时3元的标准进行缴费。”4月20日,在昆明金泉大酒店,记者得到了同样的答案。

“目前,免费停车2小时这一政策在部分路段已得到落实,但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却比较困难。”昆明特来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或适时调整政策范围

“‘新能源汽车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每天一次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这一规定被明确写入新的停车收费办法,国资公司必须执行。市民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针对上述现象,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由于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并不大,价格部门还没有接到相应的投诉举报,今后会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督促国资公司将政策执行到位。

而针对“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这一政策,该负责人指出,政策出台的初衷是为了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其基础设施的发展,当时并没有界定执行范围,“既然没有界定范围,在现有政策下,市民在充电时即可以不缴纳停车费,同时也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

不过,他也指出,新的停车收费办法致力于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并没有将“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纳入其中,“今后会适时调整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如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不再作强制要求,并在充电时间上予以明确等。在政策调整前,充电桩投资主体和停车场主体在协商时,仍要严格执行‘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