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秩序,市民出行更畅通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秩序的通告》已于2017年7月4日发布,将于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近日,区市政园林局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自明就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秩序的通告》,以及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停车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记者:张局长,请问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秩序,为什么要收停车费,谁在收费?收的钱干嘛用?收到哪里去了?
张自明:当前,我区城区路面上占道停车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非常普遍,严重影响了市民通行,影响了市容市貌。但另一方面,地下车库的车位大量空置。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地下车库要收费,而路面临时占道停车不收费,所以导致大量车辆随意堵塞在路面上。采取收费管理,一方面能够尽可能地引导车辆停入地下车库,减少路面停车压力。另一方面,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能够有效避免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的现象,也能够有效提高路面公共停车位的使用率。
经区政府批准,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工作由重庆市永川区洁美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组织实施,收取的停车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收入上缴、支出下拨”,主要用于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停车秩序管理人员工资等必要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或挪作他用。
占道停车收费有法可依
记者:此项收费有没有法律依据?
张自明: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路内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政府对占用公共资源而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是国内外城市的普遍做法。我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则是依据《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 2014 55号)第三条、第五条相关规定:“公共停车服务收费应当按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调节供求、规范管理收益的总体原则……临时占道停车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相关法律依据:
(1)《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十八条:动态路内停车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停车收费标准、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路内停车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进行处理。
(2)《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第二十一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全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和交换机制,统一管理全市停车泊位信息与使用数据,加强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广路内停车位停车电子计时收费,加强停车信息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4)《重庆市定价目录》(渝价〔2015〕270号)第四条: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主城区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收费标准定价。
(5)《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4〕55号)第一条:机场、火车站(一等及以上客运站)、公交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配套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6)《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175号)第一条:主城区以外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布当地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提升城市空间利用率
记者:停车管理,管理的是什么?
张自明:停车管理,主要是对市民在城市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秩序进行管理,提升城市空间的利用率。具体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在城区道路两侧符合停车条件的公共区域统一施划停车泊位,设置醒目的停车提示标识;对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涂改停车泊位等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指挥驾乘人员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进入指定停车泊位,一车一位规范有序停放;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纠正和查处。通过停车管理实现“三个进一步,五个更加的目标”,即: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进一步提高现有停车场位使用率,进一步增强市民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生活理念,确保管理更加规范、道路更加畅通、出行更加便捷、市容更加整洁、群众更加满意。
收费停车位都会购买保险
记者:假如车辆在停车位被划了,车窗被砸了,由谁负责?
张自明:我区将对每一个收费停车位都购买停车位保险,如果在收费时段范围内的公共停车位上停放的车辆受到损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处理。
记者:老车管所路段那些做二手车买卖的经营户把车都停到人行道边,这些位置是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吗?收不收费?
张自明:老车管所路段车行道边是规划的临时停车位,目前老城区还暂未实施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工作。下一步,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将对老城区类似路段乱停乱放和长期无人挪动的车辆进行整治,避免个别商家对公共停车位长期占用。
暂时未开通刷卡和微信支付
记者:如果收费管理员遇到自己熟人不收费或少收费怎么办?收费员有没有可能私自收费装进自己的腰包?
张自明:第一,采用POS机人工智能收费,每辆车驶入与驶离,停车管理员都会对车辆信息进行POS机录入管理,全程用POS机进行计时计费。每个车位信息都会在收费后台系统显示,若收费管理员漏扫漏收,系统都会有显示。第二,管理单位也会加强对停车管理员的管理与教育,同时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投诉。
记者:如果有车主依然把车乱停放,会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张自明:为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目前,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等部门联合拟制了《关于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管理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方案》,区公安、市政、辖区办事处等单位将实行联合查处机制。对违法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局按照各自管理权限予以处罚。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将继续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管理。
记者:缴纳停车费能不能刷卡或者微信、支付宝支付?
张自明:目前,缴纳停车费以收取现金为主,暂时还不能实行刷卡和微信、支付宝支付等相关支付功能。但在下一步停车管理工作中,为方便驾驶员朋友缴费,区市政园林局正在与相关公司就微信、支付宝支付等功能进行衔接,力争实现多种支付方式。
停放1小时以内只收1元
记者:具体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张自明:经区发改委批准,我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为:只停1小时以内,1元/车位;连续停放1小时及以上,每半小时1.50元/车位。
计算方式为:1-59分钟内,按每个车位1元收费;60分钟,按每个车位3元收费;61-90分钟内按每个车位4.5元收费;91分钟-120分钟内按每个车位6元收费;以此类推。
记者:小区外的停车位是不是小区公摊?
张自明:首先路内停车(也称占道停车)是指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一种停车方式。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路内停车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为加强和规范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根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文件规定,区公安和市政部门对我区城区公共区域车行道、人行道施划临时占道停车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调整,所设临时占道停车位都是设置在公共区域,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相关文件已挂在永川区门户网
记者:收费员发放的《通告》为什么没盖公章?
张自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秩序的通告》(永川府发〔2017〕12号)的正式文件已挂在永川区门户网上,市民朋友可以到相关网站查询。停车管理员发放的只是宣传资料,并不是正式文件,所以无需盖章。
记者:如果有人把车停到晚上8点半之后才开走,能躲避缴纳停车费吗?
张自明:停车管理实行的是POS机人工智能收费,停车管理员在晚上8:30下班时会对未驶离的车辆进行系统录入管理,POS机系统就会自动显示车辆的欠费信息,该车辆下次在收费公共停车位停车时,POS机会显示该车辆的欠费信息,督促驾驶员朋友主动补缴停车费。
车位月票措施尚未出台
记者:临街商铺能不能购买车位月票?
张自明:对部分经营企业提出的购买月票车位的问题,本着支持企业发展的原则,我们将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区领导审定,然后再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记者:如果地下停车库收费比路面停车位还贵,车主会愿意把车停到车库去吗?这样怎么能缓解路面停车压力?
张自明:第一,目前,我区采取的是“地面停车收费略高于地下停车收费”这个原则,以经济杠杆为推手,引导市民主动将机动车停放于地下停车库,以减少地面停车压力。第二,对地下车库的收费标准问题,区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将按照相关职能职责,加强对相关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