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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福州按新规收取停车费

近日,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福州市将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并从明日起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

据悉,三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包括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立(办)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场馆、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的停车场所以及旅游景区配建的停车场所。而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和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等配建的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在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上,三类区域的24小时最高收费分别为65元、45元、30元。拿一类区域的65元与以往相比,今后,在福州市一类区域道路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将比原来上涨15元。另外,22:00至次日7:00道路停车实行免费;而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此外,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分为计时收费和计次收费。若按照计时收费,则三类区域24小时最高收费分别为50元、30元、20元。若按照计次收费,则以6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车辆停放在一个计费单位时间内每辆5元/次。

记者还了解到,福州火车站北广场停车场、火车南站停车楼及地下停车场、汽车南、北站外来车辆停车实行单独定价。火车站北广场取消24小时最高收费限制,增加了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规定。另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等4类情况将免收停车费。

道路停车泊位区域划分为3类

一类区域:六一路以西,华林路以南,北大路、湖滨路、白马路以东,闽江北岸围合的区域(含道路)。

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之外,连江路、北环东路以西,北环中路、北环西路以南,西环北路、杨桥路、江滨西大道、三县洲大桥以东,上三路、三高路以北围合的区域(含道路);竹屿路以西,横屿路以南,连江北路以东,化工路以北围合的区域(含道路);鳌江路以西,鳌峰路以南,连江南路以东,江滨中大道以北围合的区域(含道路);闽江大道以西,凤冈路以南,金洲南路以东,浦上大道以北围合的区域(含道路)。

三类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分为3类

一类区域与道路停车泊位一类区域相同。

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之外,连江路、北环东路以西,北环中路、北环西路以南,西环北路、杨桥路、江滨西大道、三县洲大桥以东,上三路、三高路以北围合的区域(含道路)。

三类区域为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区域。